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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率先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

日照建设信息网  2015-10-14 10:43

[摘要] 今年上半年,山东省住建厅推出了修订后的新版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示范文本,日照市房管局结合我市房地产网上交易及资金监管平台的研发,积极推进了新版合同文本的启用工作,并将其作为提升商品房交易监管水平的重要手段。

10月12日,日照市房管局按照住建部、省住建厅的通知要求,自当日起,启用经省住建厅修订的新版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示范文本,走在全省其他地市先列。

据了解,日照市房管局近日发出通知,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10月12日起开始网上签约的商品房,全部使用新版《商品房买卖合同(预售)》或《商品房买卖合同(现售)》示范文本与购房人签约。同时,通知要求,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前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房人出示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等有关证明文件,并就合同重大事项对购房人尽到提示义务,提醒购房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,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、补充性、修改性的内容,审慎签订合同。

与旧版合同文本相比,新版合同文本规定购房者可以要求先验房再签单。还明确规定,在房屋交付时,不但要有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,取得规划、消防、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,还要保证用水、用电、用气、道路等具备商品房正常使用的基本条件。此外,新版合同文本还增加了“节能保温”约定、车位车库包括绿地及物业服务用房等方面的权属约定。

据了解,在此之前我市使用的是2000年版的购房合同文本,随着《物权法》等相关房地产法律法规的实施,合同文本已不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。今年上半年,省住建厅推出了修订后的新版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示范文本,市房管局结合我市房地产网上交易及资金监管平台的研发,积极推进了新版合同文本的启用工作,并将其作为提升商品房交易监管水平的重要手段。新版合同文本的启用将进一步规范我市的商品房交易行为,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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